关于对我区残联工作的视察报告

日期: 2013- 11- 12 16: 19: 2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全面了解我区残疾人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10月24日上午,区政协副主席许锦生带领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部分委员,对我区残联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对建设中的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越城区残疾人小康阳关庇护中心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区残联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交流。委员们充分肯定了区残联在为我区残疾人服务、帮助、管理等工作中所作的努力,并就进一步加强残联工作积极建言献策,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残疾人工作基本情况

区残联内设办公室(教就部)、康复部、组宣部,现有在编人员6名,临聘及临时工作人员3名,由理事长负责全面工作。区残联承担着全区残疾人权益维护、团结教育、宣传沟通、生活保障及协助区政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指导和管理残疾人群众组织等职责。

据统计,全区现有各类残疾人 2.6万人,占总人口的 6.3%,其中持证残疾人6054人。肢体残疾人居多,占47%,其他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精神等方面残疾人及多重残疾人占半数。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残助残政策,推动了我区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越城区被评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市、区)”、“全省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区残疾人工会被评为“全省实施残疾人小康工程优秀单位”;区残联也获得了“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绍兴市‘十一五’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涌现出了残奥会冠军娄小仙、市“三八红旗手”王志丽、创业标兵骆润法等残疾人先进典范。全区扶残助残风尚进一步形成,助残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结对、帮扶残疾人家庭活动深入开展,残疾人信访、上访妥善处理,有效维护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有效保持该群体的整体安定。具体工作可体现在实施五个工程中:

(一)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

全区层面上制定出台了0-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办法、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用减免实施细则、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细则、基本辅助器具配发实施细则等系列保障政策。近年来,全区共为1445名残疾人提供包括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助听器验配、助视器验配、假肢装配、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辅助器具配发等康复服务。

(二)实施残疾人生活保障工程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区29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50%的重度残疾人给予全额低保;496名重度残疾人享受到了重度残疾人托养补助,集中托养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12000元/年,居家安养、日间照料标准提高到人均4800元/年;提标扩面后,给予生活不能自理且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每月100—25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金。二是建立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为轻度精神、智力残疾人及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康复服务和就业庇护,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家长的后顾之忧。三是提供社会保险保障屏障。在社保和医保方面,按残疾等级和家庭困难状况,政府财政给予一定补助或全额补贴,低保残疾人、因病致贫、因见义勇为致残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纳入了医疗救助范围,贫困重度精神残疾人列入了免费救治范围。此外,全区所有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县公交。

(三)实施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助学工程

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免费接受从幼儿园到高中的教育,考取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得到每年一定的经济补助。目前,越城区育才小学是集教育、康复于一体的培智类寄宿制九年义务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现有8个班级100名残疾儿童入学就读。

(四)实施残疾人就业扶贫工程

全区建成残疾人扶贫基地3个,其中省、市示范基地2个,安置40名农村残疾人就地就近就业,辐射85户残疾家庭。每年为100名左右残疾人免费举办各类职业技术培训。

(五)实施残疾人信息无障碍工程

今年,市、区残联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合作,共同建立了“爱心家园”助残平台,该平台集语音服务、网络服务、短信沟通、手语视频、智障定位等五大应用子平台,为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咨询、法律维权、志愿服务等服务。前期,投资 189余万元,已为全区4665名残疾人发放了终端设备(手机)。

二、残疾人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我区残疾人事业虽然有了一定发展,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与全面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还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残疾人工作宣传薄弱。客观上,残疾人受教育程度低,自身素质相对较低,外加心理因素、自身维权意识不强,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公众对残疾人工作重视认识不够,歧视残疾人的现象依然存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也相对欠缺,对残联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的问题及残疾人中自强不息、身残志不残的典型事例报道不多,深度不够。

(二)残疾人就业渠道不宽。残疾人受自身文化水平、就业技能、经济状况及社会接纳程度等诸多因素制约,加之经济形势不景气的大背景,残疾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一些福利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能力更是逐年下降。

(三)残疾人托养康复服务短缺。目前全区只有“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一家托养康复服务中心,因场地、师资受限,社会知晓度不高,远远不能满足残疾人家长的托养需求。

(四)残疾人教育工作投入不足。目前,全区普通小学未专门开设特教班,只有一所育才小学,接纳的100个残疾儿童大多系智力残疾,而有更多的其他残疾的学龄儿童,特别是来自农村地区,因家庭贫困而未能入学或中途辍学,最终丧失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三、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几点建议

(一)广泛宣传,鼓动全社会支持残疾人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残疾人工作,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既要宣传残疾人自强自立典型,又要宣传社会助残典型,营造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要重点关注涉及残疾人利益的改革措施、残疾人思想动态及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等,为残联组织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拓宽渠道,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区残联及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从越城区实际出发,为残疾人提供适合自身特点及市场需求的各种技能培训,想方设法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要完善有关就业优惠政策,鼓励残疾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对从事个体经营和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并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减少经营风险。要通过各种手段,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多措并举,保障残疾人正常生活。要积极推行分类施保政策,适度提高低保标准,降低低保准入条件,缩短城乡低保差距,逐步把困难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重点救助多残和老残一体的家庭。要免费给困难残疾人参与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要扩建或新建特教机构,并落实专项资金补助,让更多残疾的学龄儿童能接受教育。要鼓励个人或民间团体建立残疾人托养庇护中心,尝试外包粗加工、养殖种植等经济植入,解决托养残疾人的就业及养老、医疗的参保问题。要加强与慈善机构、知名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各界的联系,呼吁他们为我区残疾人捐款捐物,改善残疾人生活和康复等条件。

(四)健全制度,确保残疾人事业经费阳光运行。要进一步健全内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各项资金的集中控制和统一调度。加强政务公开,公开收支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监督,提高专项资金使用透明和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落实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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