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视保护和合理利用古村落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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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落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潜在的文化旅游资源。作为绍兴主城区和唯一市辖区,我区的古村落区位优势特别,可挖掘的潜力更大。但从另一个角度看,由于市区经济相对发达,城镇化推进更快,被忽视和破坏的风险更大,对它们的保护、利用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为此,区政协成立课题调研组,邀请相关部门同志和部分委员,对我区古村落保护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综述如下: 一、现状堪忧 (一)古村落已十分稀少。我区实辖108个行政村,至今尚保留较为完整的古村落建筑的只有2个村,分别是鉴湖镇筠溪自然村(属于秦望村)、东湖镇后堡村。除此之外,我区只有6处被列入市文保局统计的农村古建筑,零散分布在皋埠镇2个、东湖镇4个。这些古建筑部分仍用于民居,部分被闲置或做其他用途,基本没有开发利用。 (二)古村落规模渐趋缩小。我区目前仅存的2个古村落,古建筑群规模不大,没能成功申报全省首批重点历史文化村落。相对而言,筠溪村算有一定规模,现存古民宅40处、古祠堂10处、古渠1处、古井泉4处、近现代建筑199处,年代集中在清代、民国、文革时期,成带状分布在5公里的筠溪两侧,号称“十里筠溪”。后堡村系历史上绍兴人民抗日斗争的地方,是我区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村现存古民宅11处、古祠堂2处、古桥2处,其中属历史建筑2处,年代集中在明清时期。 (三)古村落原生个性正在消逝。近几年,市、区有关领导对我区的古村落情况做过调研,尤其对筠溪村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就筠溪村的保护利用问题,鉴湖镇还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过规划设计。但由于种种原因,都没有真正提上议事日程,保护开发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古建筑大多以砖木结构为主,受雨水、火灾、虫蛀等自然损毁,数量不断减少,像筠溪村古建筑近三十年已损失40%,再过若干年古村落将不复存在。与此同时,村民无序新建与翻建住房,小洋房、附房等新建筑物极不协调地夹杂在历史建筑中,破坏了古朴宁静的传统村落风貌。 二、原因分析 (一)认识原因。古村落不可再生、不可替代,所以更需要保护。这个道理,虽然人人皆知,但在现实工作中,很多人认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才是“必修课”,古村落保护只是可有可无的“选修课”。特别是在有限的财政情况下,对只见投入、不见收益的古村落保护工作,只能做出取舍。这种想法在各级干部之中或多或少存在,可以说对古村落保护工作是“知道道理,没有动力”。同时,村民认为保护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许多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有的对古建筑随意改造,破坏原生韵味;有的对古建筑弃置不管,随意破败;有的甚至想拆旧建新,如被列为市文保点的“筠溪民居二”,屋主就提出了这种要求。 (二)思路原因。对古村落保护开发,缺乏专门的具体的政策指导意见,因而,以往虽然做过几次调研,但都是“即兴而为”。调研都提出了类似“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保护利用思路。整体规划往往都规模宏大,分为数期工程,投资动辄数亿,涉及村民搬迁安置、新建景观或者度假区等大项目。这样的构想,看起来很鼓舞人心,但做起来难度很大。首先政府无财力保障,其次招商引资也很困难,只能搁置。简而言之,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过于宏大的规划,让古村落保护陷入了“望而却步”和“守株待兔”的境况,没了实际措施,反而高不成、低不就。 (三)责任原因。古村落的保护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上下共同努力。我区古村落保护工作难以开展,有三个重要的责任缺位:一是综合协调机构缺位。农办、文旅、建设等部门都有与此相关的工作职责,但没有统一的步调,工作开展基本是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二是文保职能部门缺位。目前我区没有成立文物保护管理部门,无法承担文保的相关职能,对有价值的古村落古建筑不能依法进行定点保护。有职能的市文保局对我区的文保工作基本不管,如在筠溪村,市文保部门只选择性地命名了两处古民居,且一直没有进行实质性的保护和修缮。三是工作责任缺位。对掌握古村落资源的镇政府和村两委,无论是工作职责还是目标考核,都没有明确过古村落保护这一项,“选修课”完全可以“不选”。 (四)政策原因。古村落中的民居历经数代传承,所有权大部分仍归村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民宅基地只能一户一宅,因此,村民不能在古建筑外再分得宅基地建新房。要保护古建筑,村民往往要求政府另批新的宅基地,但宅基地指标控制严,要求建新的村民多,难以满足需求。所以,村民宁愿让老房破败或者干脆拆旧。这种情况下,政府想要采取保护措施,困难有二:一是古民居私人所有,不是文保单位,不能直接保护和干预。二是要政府负责所有维修费用,财政也难以承受。 三、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古村落的保护和利用,政府主导是关键,群众参与是基础。为此建议:一是区委、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古村落保护。要对我区古村落资源的稀缺、区位的优势、渐趋消失的现状保持清醒的认识,对古村落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和市场价值要有充分评估,真正意识到古村落保护的刻不容缓,思想上要有位子、行动上要有措施、政策上要有体现,当作一项硬任务,及早提上议事日程。二是尝试新的思路。我区的古村落资源已经式微,如果将古村落保护独立出来作为一项单独工作,既不经济也难以落实。从现状看,将古村落保护纳入美丽乡村建设中通盘考虑,更为合适:一方面,古村落本身就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一种重要载体,另一方面,美丽乡村建设能为古村落保护提供有利条件。三是注重对群众的教育引导。要重视对古村落价值的宣传,普及简单的保护方法,激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把对古村落的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群众自发保护机制。对群众要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方法,帮助解决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实际需求和建房难的实际问题。 (二)调整思路,分类处置。把原来大规划大项目开发建设的构想,调整到美丽乡村建设的思路上来。以做好现有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修缮为主,建议:一是详细摸排。摸清我区尚存的,特别是2个古村落内的民居、祠堂庙宇,古桥古井等有价值的古迹,收集与之相关的传统民俗、历史典故等文化遗产,村村建立古建筑档案名录,并予以公布,实施挂牌保护。二是分类保护。一方面,对濒危的古建筑,由区、镇主导进行抢救性修复;对重要的古建筑,由村负责保护;对其它的古建筑,注意做好维护。另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农民自愿下山的,迁入农民公寓,原有房屋收归村集体;城里有房子的,可向村民回购旧居,由村统一管理;只有老人留守的,其房屋维修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新修新建住房,必须经过审批,力求保持古村风貌。同时搞好结合,与洁净越城、控违拆违、精品村创建结合起来,对违规搭建的,加以整治。三是优化人居环境。进一步加强对环境卫生的整治、沟渠河道的清理、道路的修复、路灯照明设施的完善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文化休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建设,让村民在古宅古风中也能享受便利生活。四是积极利用。把古村落作为一项特色,纳入我区旅游资源的整体包装宣传,与书圣故里、西桐线、吼山风景区等联动推介。扶持一批村民开发农家乐、古民居客栈,形成示范,逐步培育业态,让百姓尝到甜头。找准开发定位,主打城郊休闲游,以山水、村居、访古为卖点,策划好线路,推出适当规模的旅游产品,形成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 (三)统筹政策,落实责任。建议: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区委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综合协调古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具体可由农办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完善职能,建立成建制的区文保机构(可在区文体旅游局挂牌),申报文保单位,依法开展保护与监管工作。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筠溪村、后堡村的古村落保护要纳入三区建设重点项目,并作为2014年的区重点项目,要有重大突破。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切出其中一块资金,并积极向市争取更多支持。重点以保护修复为主,做好传承挖掘文章。出台古村落保护办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予以坚持。三是建立考核体系。把古村落保护工作纳入区、镇、村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尤其对筠溪村、后堡村的古村落保护开发工作,对相关镇实行“订单式”考核。四是理顺村级建制。借鉴外地经验,为有利于古村落的开发保护工作,把筠溪自然村从秦望村中独立出来,单独建立筠溪行政村。同时,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设强有力的村级组织领导班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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