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政协推进基层协商民主“三步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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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作为我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原则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近年来,区政协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始终将推进基层协商民主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特别是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区政协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工作。 一是落实上级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意见。区政协在实践和探索协商民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基层实际,起草完成了越城区政协《关于推进镇街政协工作委员会民主协商工作的意见(试行)》。主席、副主席分头召集界别组、镇街政协工委及区政协机关工作人员等,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建议,多次修改完善,并经区政协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协商通过。鉴于越城区特殊的体制机制,主席和联系副主席还多次主动对接越城区委及两个开发区党工委,积极争取越城区委、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袍江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分别转发越城区政协《关于推进镇街政协工作委员会民主协商工作的意见(试行)》,为在全区有效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密切联系基层,积极深入走访,推动工作落实。区政协陈大平主席深入基层,逐个走访越城区及相关开发区的各个镇街,做到与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和政协工委主任“四见面”。陈主席强调了开展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性,积极争取镇街党委政府对政协工作重视和支持,并要求基层政协工委要紧紧围绕党政工作中心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谋划年度协商计划,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两张皮”,积极助推镇街党政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发挥协商民主统一思想、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和增进共识的作用。 三是紧抓协商计划,完善履职考核,确保协商实效。每年年初,越城区政协主动对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围绕全区工作重点,制定协商计划,并由区委办、区府办和区政协办联合发文明确,让区政协在党政有关重要工作决策前、实施中参与协商。各镇街政协工委则围绕镇街党政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镇街年度协商计划,确定协商内容、时间安排等,规范开展基层镇街民主协商工作。为保证基层协商民主工作扎实推进,今年越城区政协还修订完善了委员履职情况考评与通报的相关规定,将委员参与基层协商民主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切实提高委员参与基层民主协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越城区政协拓展协商层级,丰富协商内容,扩大协商群体,努力开拓越城区基层协商民主的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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