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实行城市洗车废水循环利用 助推“五水共治”工作

日期: 2016- 10- 19 11: 10: 21 浏览次数:

 

据越城区政协委员、区政协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委主任袁稼阳反映:我国是水资源贫乏的国家之一,资源总量不足3万亿m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全国688座城市中有400多座城市常年供水不足,其中110多座城市严重缺水。为加强节水工作,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中明确规定:日洗机动车规模50辆以上的单位应当安装和使用循环用水设施,并于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2014年以来,浙江举全省之力全面实施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五水共治”措施,这无疑进一步推动了我省的节水工作。

但目前,就洗车行业节水工作来说还存在一些问题,以绍兴市越城区为例,截止2015年底,全区(含高新区、袍江等)(下同)汽车总数约22万辆,按每车每月洗车2次计算,手工水管直接清洗需用水约100升/车,用水约52万m³/年;高压水枪清洗约需用水40升/车,用水约21万m³/年,取中间值,全区在洗车上需耗水约36万m³/年。据官方统计,全区有洗车店117家,平均用水量130m³/日,用水量仅4.75万m³/年。此外,越城区现有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111家,三类维修企业200家,这些维修企业一般均配有洗车服务,年用水量达9万m³,而据调查,这些维修企业均未使用废水循环设备,水资源浪费严重。这样全区每年能排入排污管道的洗车废水不到15万m³,有30多万m³的洗车水在违规直排河道,没有按相关规定接入排污管道,更不用说使用循环用水设施。这不但大量浪费了水资源,也污染了河道水质,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水共治”中的治污水、抓节水措施相去甚远。洗车废水随意排放问题成因众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政策引导存在空白。目前,在洗车废水的排放方面缺乏专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引导,特别是对任意排放废水的洗车店没有出台行之有效的处罚措施,也没有能足够吸引业主重视的节水奖励,难以调动业主改造洗车废水排放系统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二是监管存在一定难度。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登记在册的洗车店已满足不了众多车主的洗车需求,许多无证经营的小型洗车店应运而生。同时,还有一些车主,为图方便省事,在晚上或休息天,在小区内或河边自行清洗车辆,污水随意进入雨水管道或者渗入地下。还有一些单位洗车点,直排现象也很严重。这都增加了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难度。

三是节能、环保意识淡薄。许多洗车店业主节能、环保意识淡薄,没有把洗车废水循环使用提高到利国利民的高度,违规使用和排放洗车用水。有些违规使用地下水、江河湖泊水,有些直接使用民用水,以降低水费。洗车废水也任意流淌、排放。

为进一步加强对洗车行业节水用水的规范,进一步推动“五水共治“工作”,袁稼阳委员建议:强制性推行废水循环利用制度。据调查,一套洗车废水循环设备的投资大约1.5万元,处理污水量在1m³/小时以上,处理成本约为0.5元/m³,并可24小时不间断作业。一家中型洗车场,水费大约为1500元/月,按照80%的废水循环利用率计算,不到2年便可收回投资成本。以绍兴市越城区为例,如洗车点均安装废水循环回收设备,全年可减少废水排放20万m³以上,并可大大减少洗车废水接入专用污水管道的基础投资,可真正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具体建议如下:

一、强制推行废水循环利用。以《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为指导,尽快出台《浙江省洗车行业节水用水办法》实施细则,明确洗车行业废水排放的标准,制定具体奖罚措施,做到有法可依、有序引导,推进洗车行业的废水循环使用。

二、对洗车行业实行鼓励性阶梯式水价,建立激励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

三、在公共场所、新建小区内设立自助洗车场,统一管理、统一门面、统一设备并安装废水循环系统。既提升城市形象、方便管理,也可减少排放、节约水资源。自助洗车场可委托相关企业经营,也可由政府出资购买设备后自主经营。

四、坚决取缔无证洗车店,在正规洗车店推广废水循环系统,对安装、使用废水循环系统的业主实行适当财政补助或税收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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