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 2018- 07- 11 14: 43: 33 浏览次数: 字体:[ ]

 

目前绍兴黄酒小镇按照市政府确定的“一镇两区”创建模式推进开发建设。2017年9月5日,绍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明确绍兴黄酒小镇(东浦)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为越城区政府派出机构(绍市编〔2017〕60号)。2017年11月6日,绍兴市越城商贸产业园管委会、绍兴市迎恩门工程建设办公室成建制并入绍兴黄酒小镇管委会。2017年初黄酒小镇管委会委托中青旅文化旅游研究院编制绍兴黄酒小镇东浦片区旅游专项规划方案,并通过了区级评审。2017年底,黄酒小镇管委会根据市、区领导指示精神,对黄酒小镇核心区规划定位进行重新调整,目前已完成概念思路方案。

您提到的“在旅游招商、品牌吸引方面有实实在在的举措”。目前绍兴黄酒小镇管委会与绘璟轩顺风镖局、陈记扯白糖、李记酱货铺、越窑日铸茶、泰辰居茶楼、享绍阁等14家商家签订意向协议,已有10家建成营业;杭能集团“深巷”民宿和“越之间”餐饮项目已启动,开元蔓居项目也已完成方案设计;由上影集团投资的“上影之家”项目已动工,计划18年6月初开业。同时积极对接黄酒集团等有资金实力、有开发经验的企业,加快推进小镇整体开发。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一些人才政策建议,列举目前在执行的人才政策条款:

1.入选并落户我区的市“330海外英才计划”A类、B类、C类创新长期人才,分别按引进人才年薪的70%、60%、50%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5年。入选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的,参照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的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比例,每年最高分别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

2.对新引进到企业全职工作的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分别按引进人才年薪的60%、50%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40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5年;柔性引进的,每年最高分别不超过30万元、15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对企业新引进的高级人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及高级技师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津贴,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

3.对评选产生的市高级专家、市拔尖人才、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和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

4.对新建成国家级、省级、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站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助,经考核合格的每年安排工作经费10万元,对柔性引进第二名以上院士的每增加1名院士每年补贴工作经费10万元。对新建成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资助,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5万元科研经费补助、5万元生活补助。

5.对企业全职引进的海内外博士人才以及其他新引进的市级高级人才,给予35万元的房票补贴,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区企业工作的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211”或“985”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5年内在绍首次购房的,分别按购房款的20%、15%、5%、3%,给予最高20万元、15万元、5万元、3万元的房票补贴。(高层次人才在绍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在按规定支付完首付后,所余房款可全额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未购房的博士,可优先入住人才公寓,给予租金优惠。)

6.强化人才生活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若在绍兴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自愿原则,可挂靠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集体户,并允许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迁入;引进的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在绍服务三年以上的硕士、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技师,若在绍兴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自愿原则,可挂靠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集体户,并允许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绿卡”,义务教育段可选择就读学校一次,高中段通过中考成绩折算,对符合本地学校录取条件的,可转入相应学校就读。(从2016年越城区人才新政出台以来已经受理并解决了7名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问题)

7.根据博士后研发工作站建站要求,可申请博士后研发工作站的建站,经人力社保部批准新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建站资助经费,经省人力社保厅批准新建的博士后试点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建站资助经费;试点单位经批准升格后,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建站资助经费。进站博士可享受科研经费补助5万元/人,及最高5万元生活补助。

综上所述是越城区在引才育才方面所做的工作,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一直在竭尽全力,努力在完善,也是我们永远追求的一个服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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