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富盛绍兴师专旧址建设越城区委党校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 2019- 10- 16 10: 08: 2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关于设立越城区委党校

越城区委对干部教育培训及区情、社会科学研究高度重视,正视目前干部教育培训中的短板,于2019年1月成立区委党校筹建办公室,具体负责区委党校筹建工作。

目前,市编委会已批复同意越城区委党校机构设置,明确越城区委党校为区委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区委党校过渡办学场所已完成装修、设备采购,即将正式办学。

二、关于选址富盛原绍兴师专旧址相关问题

富盛原绍兴师专旧址为宋六陵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 “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之规定,区委党校选址富盛原绍兴师专旧址不具有可行性,我们将在区内其他地块选址建设新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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