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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对越城区小学尽快实施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开设四点学校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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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孩子放学后暂无人接送和照料的困难,保障学生下午放学后的安全和健康,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市教〔2019〕8号)和《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越城区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越教体〔2019〕17号)的精神,结合越城区实际,越城区教体局将2014年实行傍晚校内托管服务全面升级。从2019年春季开始,先从城区小学实行新的托管政策,下半年做到越城区小学全覆盖。 一、关于校内托管服务的基本做法 校内托管服务对象范围为放学后家长接送有困难、托管有刚性需求的小学生。原则上,托管申请安排在学期初进行,学期中途,如果学生家庭确实遇到特殊困难,也可以向学校申请。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开学第一周,学校发放托管工作《告家长书》,按照“家长委托,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规范开展托管服务;由家长向学校递交申请;学校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属实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明确托管时间、托管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学校备案后,从开学第二周起,学校安排有关人员组织实施托管。 托管服务实行弹性化时间选择,第一时段为学校正常放学后40分钟左右(原托管时间),仍实行财政补助,免费托管;第二时段为第一时段结束后到下午5:30左右(夏令时间6:00左右),具体结束时间由学校根据所在区域交通状况、托管学生年段分布等因素确定。家长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参加相应时段的托管服务。 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可开展自主阅读、课后作业、体育锻炼等管理服务。学校面向全体学生的拓展性课程活动等不属于校内托管服务范畴。 二、关于校内托管服务的管理措施 各实施学校成立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学校成立校内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职责,完善各项措施,周密组织,妥善安排,及早做好参加托管学生的统计,落实负责老师。值班领导要加强巡视,对托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托管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 各实施学校切实完善学校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完善托管学生放学交通安全应急预案措施。各实施学校做好学生离校交通疏导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 各实施学校坚决禁止把校内托管服务变成“培训班”“补课班”,坚决禁止学校借托管服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坚决禁止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校园参与或组织实施校内托管服务,坚决禁止学校借托管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坚决禁止借托管服务名义乱发、滥发津贴补贴。一经查实,必须严肃处理。区教体局将把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考核工作中。 三、关于校内托管服务的经费保障 校内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第一时段托管服务由财政补助,实行免费托管;第二时段服务性收费,根据成本核算,托管服务生均成本为500元/学期,其中财政补助100元/学期,托管服务收费400元/学期,经济困难的家庭可提出免费申请。今后视托管成本变化情况适当调整,托管服务收费由学校按学期统一收取,纳入单位行政账统一管理,并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 四、关于目前校内托管服务的实施情况 目前,越城区家长对于学校开展的校内托管服务工作表示认可与赞赏。绍兴市市长盛阅春对于越城区开展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启动早,安排细致予以专题批示表扬。《绍兴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我区开展的托管工作进行了多次专题报道。 五、关于校内托管服务下一步工作的思考 我们将不断提升校内托管服务理念,妥善处理好课后托管与学生减负、与老师减负、与安全管理三个关系。鼓励各校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从而构建更加完善的托管服务体系,在不断探索中形成校内托管服务的有效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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