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越城区养老服务产业的协调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 2019- 10- 16 10: 41: 35 浏览次数: 字体:[ ]

多年来,我区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设施建设、创新服务机制、完善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品质,促进全区养老服务工作发展。

一、关于我区养老事业主要存在问题

(一)养老服务队伍总量不足、质量不高方面。目前,全区养老护理人员236人,正如您所说目前养老护理人员确实存在着年龄偏大、文化层次不高等问题,为此,我们将积极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医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参与提供养老服务,调整现有人才结构,推动区域内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加强养老护理人才政策激励,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护理员可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补贴。同时加强政校合作,努力争取在大专院校开展专业化、常规化的养老管理知识、护理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民办养老机构数量不足、动力不够方面。我区老年人养老模式主要选择居家养老,少数选择机构养老的也是要在城区内养老机构里养老,从而导致出现城区养老机构床位不够,位置较远的养老机构床位空闲较多的现象,目前我们大力鼓励社会力量利用城区闲置的工业用房、仓储用房及存量建筑来举办养老机构,并进一步降低举办养老机构设立门槛,简化审批手续,由原先设立许可证改为备案;取消营利性养老机构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床位补助区别对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激发市场活力,引导民间资本加速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三)“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方面。由于制度、行政职能和资金安排等因素,老人的医养结合问题难以得到有效保障。鉴于此,我们立足现状、积极探索,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目前开展的“医养结合”工作,主要通过社区(村)照料中心、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签订医养结合服务协议,在敬老院和照料中心嵌入医疗服务,为老人提供持续的日常保健、健康促进、中医康复、养老护理及其他生活便利服务。

二、关于养老服务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方面。全区已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26家,其中社区89家,村237家,累计建设资金补助1.2亿元,形成农村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和城市社区1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就餐、配送餐等服务。为实现与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错位发展、相互补充,我们已建设8家镇街级居家养老中心,今年将继续建设5家,力争在2020年每个镇街建设至少1家以上居家养老中心,目前塔山、迪荡街道居家养老中心已在运营,其中全托服务很受老人欢迎。我局也会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方面。近年来,为更好地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领域,我们已在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推行公建民营模式,以此来改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质量,盘活资源。目前灵芝、皋埠、马山三家公办养老机构相继实现了公建民营模式。同时也在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推进公建民营模式,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政府也将从“支配者”向“主导者”的角色转变,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整合公共资源,提升养老服务整体水平,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双赢的社会效果。

(三)加快推进建成养老服务平台方面。在去年,绍兴市民政局已确定在我区人民中路628号(原市民政局办公场地)建设一个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将统筹全市养老服务信息资源,整合提升现有信息系统 ,发展“互联网+养老”,形成统一、综合、全市域智慧养老综合服务系统。我区也将依托该平台,提供专业化、一站式养老服务,实现全过程、全方位信息化监管。目前平台正在施工建设中。

(四)拟制和推动调整后的政策出台方面。目前,我局已拟制好《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也向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下步将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新出台政策也将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培育和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发展,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来兴办养老机构,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同时,市民政局已请设计院制定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我局已结合越城区实际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目前在调研形成初稿阶段。

在此,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也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养老服务事业,多提宝贵意见建议,使我们的养老工作做得更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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