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提案工作 > 提案内容及办理结果公开 - 提案内容及办理结果公开
《关于妥善处置拆迁村民间信仰场所的建议》的答复 |
|||
|
|||
关于民间信仰事务,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4年9月提出了《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为我们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各级政府负责领导本辖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民间信仰事务,镇街负责民间信仰事务日常管理。对于如何处置拆迁村的民间信仰场所问题,也可以有多种方法,具体由属地镇街牵头,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处置意见。多庙合一,择地安置也是一种方法,由镇街提出方案,在民宗、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配合下,新建民间信仰场所集中安置点,并集中统一管理。这样不仅为附近村民们提供了信仰场所,而且也避免重复建设,也有利于管理。 |
|||
【打印本页】【我要纠错】【关闭窗口】 |
|||
[全文下载]: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