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社区干部配备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 2020- 10- 30 16: 19: 48 浏览次数: 字体:[ ]

针对您提到“需要增加社区人员编制”的建议,根据2018年底我区出台《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人员配备作出明确规定,原则上,每个社区按7至12人标准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社区户数按2000户左右配备7人,每增加400户可增配1人,具体根据公安在册户数、实际户数、房屋套数、管理难度综合确定。目前全区进行社区规模优化,整合社区闲散资源,提升基层社区治理能力,对专职社区工作者进行重新核编,对缺编的情况进行调研统筹,对接区人社局下半年拟招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吸收一批有能力、有文化、有专业技能新鲜血液,强化“造血”功能,使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针对您提到“部分干部对社区工作不大熟悉”的建议,一是新社区有半数是村居干部转任过来,本身对社区工作不熟悉,会导致工作方式不适应,往往会出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现象。下步打算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拓宽选人视野,改善队伍结构。按照不拘一格选人用人方式,大力引导和鼓励社区里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善于解决处理复杂问题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社区领导班子中,通过组织推荐、公开选拔等方式在年轻专职社区工作者中择优确定副职及以上干部的后备人选。同时拓展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政治待遇,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参政议政创造条件,吸收优秀人才进社区。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推行职业资格准入,要求在45周岁以下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均须参加“全国社区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水平。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对专职社区工作者进行政治思想、职业技能、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政策水平、驾驭市场经济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专职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技能培训,优化专业技能,提高工作效率,满足群众办事需求。三是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干部队伍管理。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离任干部的代表听取述职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对群众公认的优秀社区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社区干部进行谈话诫勉,对评议合格率偏低的社区干部进行调整或免职,对评议满意度偏低的社区“两委”班子要及时进行整顿,同时,始终坚持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的原则制定了《越城区城市社区及专职工作者绩效评价意见(试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健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日常工作制度明确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针对您提到“招聘高素质人员充实社区,提升社区干部素质”的建议,在中共越城区委办公室、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越委办[2018]130号)中提到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考流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区民政局牵头,会同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年龄不超4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并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工作者。在报名的基础上,须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同时在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对社会工作专业以及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考生适当加分,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专业素养。对今年参加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相关人员出台激励措施,初级奖励1000元,中级奖励2000元,鼓励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社区基层治理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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