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家庭病房 关于促进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家庭病房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建议

日期: 2020- 11- 04 16: 22: 37 浏览次数:

近年来,我国已经成为一个人口老龄化的国家,随着老年人口的日益增加,养老问题也日渐凸显。目前,由于我国专业养老机构数量有限,高质量的居家养老将是今后养老的主要途径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各级民政、卫计部门为了解决老年人就医难,做了很多工作,如基层卫生服务站全面开展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使居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健康养老服务、设置家庭病房的热情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是存在医疗风险。家庭病床服务涉及面广,服务环境不同于医院,管理上有其特殊性。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医护人员在家庭环境下开展治疗,因此在患者家中开展治疗与护理存在较大的医疗风险。如患者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居家输液问题,很容易出现医疗纠纷,让社区医生很被动。

二是收费较为困难。居家养老的对象不少是失能失智等无自理能力人,经济收入有限,费用高低影响很大。目前,家庭病床出诊费不纳入医保,由患者自行承担,且日常诊疗、药物的费用也不能按住院费用结算,费用问题更加突出。

三是人员配备不足。目前,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同时又要兼顾日常的门诊诊疗服务、慢病管理等工作,工作非常繁忙,如再开设家庭病房,医务人员需要经常外出巡诊,势必造成门诊医务人员不足,影响正常诊疗工作。且由于家庭病床服务工作量大,工作时间不固定,如遇到患者突发情况需要紧急赶往患者家中,医护人员需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人员短缺问题更加突出。

四是药物使用受限。目前,社区基层医院受基本药物目录限制,药物品种有限,失能老人有不少为脑卒中、心血管病人或者肿瘤晚期病人,药物需求的多样化与基本药物目录贫乏的矛盾比较突出。

五是硬件设备配备不全。家庭病床医护人员出诊需要带血压计、听诊器、快速血糖仪、心电图机等,不少公立卫生服务站都配备不齐,更不用说村级个体诊所,在医疗设备短缺,患者又发生病情变化时,往往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鉴于以上问题,不管是基层医疗机构还是全科医生(村医)个人,对设置家庭病房都有着诸多顾虑。为了提高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医生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委员建议:

一、制定和完善家庭病床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国家卫健委应统一制订家庭病床服务规范,包括家庭病床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生工作、护理工作、医疗质量考核、药品管理以及健康教育工作等制度,明确医患双方在家庭病床规范化管理上的权利和义务。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保障医务人员的执业安全和人身安全。

二、加大对医养结合的医保支持力度。医保局应针对居家养老中产生的家庭病房、社区护理、村医巡诊等医疗活动制定相应的医保报销目录和收费标准,将家庭病房纳入住院报销范围。

三、加强基层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并提高待遇。各级卫健委应加强全科医生(村医)、社区护士继续教育,建立一支具有相当业务水平、医德医风高尚、人员数量足够的人才队伍。建立提高工资、加快晋升、优先培训等激励机制,保证家庭病床医务人员在付出大量劳动后得到合理的回报,从而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四、加强药物和器械设备的投入。针对家庭病房主要使用人群病种,适当增加相应的基本药物品种。同时,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小型心电图机、血压计等医疗器械的配备,以适应出诊需要。

五、鼓励个体诊所(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在按一定标准进行资格认定的基础上,鼓励个体诊所(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按服务人数、诊疗项目种类等给予一定的资金、技术、设备扶持,给予收费、医保等政策支持,并定期组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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