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集成电路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保护的建议 |
||
|
||
集成电路(IC)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核心与基础,被誉为全球信息产业皇冠上的“明珠”。作为国家战略发展重要基础,国家一直高度重视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延续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信息产业发展。 集成电路产业是资金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型产业,具有投资规模巨大、投资风险高、回报周期长、规模效应明显的特点。因此在引进、运营集成电路项目过程中,知识产权应该是首先考量的极其重要的核心因素。但在实际过程中,特别是在引进和运营项目时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风险。主要有: 一、集成电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尚未建立。据了解,目前中国的极大部分集成电路工程师从未看过专利,不知道什么样的发明应该去申请专利,什么样的设计可能触犯别人的专利。而现有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数据库,只能凭借专利的名称和专利号进行查询,否则无法查阅专利的内容。专业的服务平台的缺乏,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开展。 二、产权联盟尚未建立。我国企业的群集效应非常明显,当某一专利涉及侵权纠纷时,往往牵涉的企业面不是一二家,而可能是几十家甚至上百家。在国家层面,2016年工信部下属电子知识产权中心发起成立了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而在地方则甚少有相应的企业联盟成立。 三、预警机制尚未建立。从中兴事件到晋华事件,一方面是美国的刻意倾轧,但是另一方面也暴露了我国缺乏相关方面的预警系统,不能灵敏、准确地昭示有关知识产权的风险前兆,督促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及时布置,防风险于未然,打信息安全的主动战。 四、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不足。在产业的规划、建设及项目引进运营过程中,需要由第三方专业的服务平台对于所涉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尽职调查,对于知识产权的授权、转让等环节进行风险防控,但目前这方面起步比较缓慢。以浙江绍兴市为例,涉及知识产权服务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约有350余家,但均为商标或专利的代理咨询机构,几乎没有能够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法律风险评估、技术先进性调查、交易风险防控等方面服务的机构,这与当前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要求极不相称。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建议: 一、尽快建立集成电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在未来知识产权领域的工作方面,政府应该为企业提供更专业化的公共服务平台: 一是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及风险管控平台。以政府为主导,联合园区、企业和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建设。该平台可以结合产业的特点,集知识产权综合运营管理系统、风险管控系统、创新政策AI辅助系统、培训学习系统于一体,为区域政府、园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的运营和保护提供专业的大数据服务,从而为企业的创新注入动力。 二是建立专利数据库。依靠专利数据库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检索服务,如专利查新检索、专题检索、专利无效检索、专利权稳定性检索、竞争对手检索、侵权分析检索、FTO检索、法律状态检索等。通过利用这一数据库,帮助企业充分了解竞争环境,借鉴已有技术、避免专利纠纷,客观制定竞争策略等。 三是推进产业专利导航和企业专利导航平台建设。借助产业专利导航平台可以将专利信息与产业现状、发展趋势、政策环境、市场竞争等信息深度融合的优势,帮助政府和企业明晰产业发展方向,找准区域产业定位,指出优化产业创新资源配置的具体路径。通过建立企业专利导航平台,分析现有技术发展脉络,技术发展路线,预测未来技术发展方向,为企业准确把握该行业/技术研究热点和空白点,并明确实施路径。引导企业进行有目的、有方向的专利挖掘,并形成有价值的专利组合,形成保护式、对抗式、储备式等多种形式的专利布局。 四是建设集成电路检测中心。集成电路产品质量问题直接关系集成电路企业的生死存亡,但建设一个检测中心,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不是单独一家企业能够承受的。作为产业的配套,政府应当建立集成电路检测中心,对企业生产的电子元器件、芯片等进行质量检验、可靠性测试、产品质量评价及分析。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要求出发,检测中心还可以对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等具有知识产权意义的设计进行版权的确权,从而有效保护集成电路产业的知识产权。 二、建立预警机制,超前反馈与知识产权尤其是知识产权纠纷有关的信息。 首先,国家要对将发展的重点领域进行知识产权的预先研究。政府在作出战略决策前,应该对重点发展的领域绘制专利地图,以此摸清国外公司的专利布局,找出相应的对策,避免投入巨资研究出来的技术有知识产权纠纷,避免现有的某些侵权纠纷再次出现。 其次,地方政府应协调行业协会及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的预警机制。通过收集与分析本行业技术领域及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信息和国内外市场信息,了解竞争对手在做什么,把可能发生专利纠纷的前兆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建议采取的对策措施及时告知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及业内企业;同时发布专利权被侵害的信息,建议行业组织和业内企业采取应对措施。 再次,政府可以通过前述专利数据库、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建立起一套能够灵敏、准确地警示有关知识产权的风险前兆,并能及时提供相应警示的机构、制度、网络、举措等构成的预警系统,超前反馈与知识产权尤其是知识产权纠纷有关的信息,督促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及时布置,防风险于未然。 三、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议建立区域相关企业组成的知识产权联盟,并建立协调机制,既可以促进企业间知识产权的协同运用,同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能够统一发声,共同防御风险,避免企业单兵作战。同时,对于构建更加有利于集成电路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技术创新环境、营造良好的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意义重大。 四、扶持本地专业服务平台成长。通过鼓励本地机构与国内院校、国家实验室等机构合作,汇聚国内外的专业资源,提高本地专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本地专业服务平台逐步向高端服务水平发展,从而为当地的产业服务。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