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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小学校设立春秋假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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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和2014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均对大中小学放春、秋假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明确了小学和初中的课时总数和各年级周课时数,划分了每学年教学时间和学校机动时间,学校机动时间两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由于我国基础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考虑到各地和学校的地域特点、办学条件等存在一定差异,教育部赋予了地方和学校合理而充分的教学管理自主权。在保证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对每学年的教学和放假时间做出具体安排。2016年,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要求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 最近,教育部等九个部门也联合下文,要求各地根据气候环境等情况统筹寒暑假时间,制定出台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的办法。 二、主要问题 根据上述规定,杭州市自2014年起在全国率先进行中小学春、秋假试点。嘉兴市自2015年起,推行普通高中“学段制”的教学安排,各高中学校在原有寒暑假的基础上,增加春、秋假,相应缩短寒暑假时间。 我们认为我区需要设立春秋假来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落实研学时间,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由于课后托管,学生在校的时间越来越长,用眼过度,使得全区中小学生的近视率直线上升。 三、意见建议 随着全区中小学校空调安装完成,已具备将春秋假的教学时间调整到暑假的条件。基于此,我们建议在全区中小学校设立春秋假,具体如下: 1.春假与“五一”节结合,放5天假,加上两个双休日共9天;秋假设在十一月的第二周,加上两个双休日共9天。 2.缩短暑假时间,上学期暑假开始时间学生由原来的7月4日推迟至7月8日,教师由原来的7月6日推迟至7月10日;下学期学生开学时间由原来的8月31日提前至8月26日,教师由原来的8月25日提前至8月20日。 3.越城区教体局相应出台推进研学旅行意见,指导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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