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卫生监督所对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一次教室采光度专项督查行动

日期: 2020- 09- 14 09: 09: 03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全国各地出现多起犬只伤人事件,特别是出现了多起的严重恶性伤害小孩事件,经由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规范养犬已经成为文明的共识。

绍兴市人民政府也在2019年8月1日下发了《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养犬管理办法的通知》(绍政发(2019)16号文),要求各地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实施。

二、主要问题

在文件出台近三个多月的情况来看,虽然没有出现此类恶性事件,但是在对犬只管理上,特别是在公共场合内,还是经常可以看到抱着犬或者牵着犬,甚至是没有任何牵引的犬只。于是,大街小巷到处可见,有的甚至堂而皇之地入商场,有关部门也没有及时阻止。因此由犬只引起的邻里纠纷也是越来越多,特别是对老人和小孩,影响比较大,甚者严重危害孩子、老人的身心健康。

三、意见建议

出台文件容易,但实际管理中还是有一定的问题存在,特别是数量众多的犬只,背后还有行行色色的主人,文明程度不一,政府的管理和规范的确有一定的难度,特此建议:

1.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引导,进行文明养犬文化宣传的教育。

2.设立养犬人的诚信保证金。犬户可以申请养犬,但必须先缴纳诚信保证金,出现问题,根据情节严重扣除一定的保证金,若扣完所有保证金,五年内不得养犬。若纵容恶犬故意伤人的,故意伤害罪名成立。

3.进一步提高养犬成本。养犬在某种程度上是提高了政府的社会行政成本,那么政府必须要提高养犬人的养犬成本,一个是增加费用成本,另外一个是增加社会服务成本,养犬人必须为社区(小区)进行相应时间的志愿服务。

4.管理上建议由易向难。先重点管理好城市重点区域犬只问题,比如公园和商场,实行责任到公园、商场,由公园、商场负责管理,负责进行处罚,出现问题,对公园、商场进行处罚。再从公共场所到居住小区,先城市再农村,由易到难进行步步推进。

政府养犬文件的出台是十分及时也是十分必要的,希望相关部门能切实利用好、执行好、解读好、引导好政策,使好政策发挥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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