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议在绍兴建立技工学校(民办)的提案》的答复

日期: 2021- 11- 17 15: 30: 16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9】14号)文件精神,我们欢迎我区热心办学的社会力量兴办技工院校,尤其是围绕我区新兴产业发展及紧缺专业方向的民办技工院校。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民办技工院校的审批单位,此设立审批行政事权没有下放至越城区,故此我们通过认真对接、沟通,初步取得市人力社保局的支持,即社会力量办学组织在落实办学场地、办学资金、师资力量、办学规模等基本条件后,市局可以进行认证及审批。

依据“绍政发【2019】14号”文件,需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将办学场地、师资力量、市政设施、非营利性办学生源经费资助、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等具体事项,补充递交区人民政府。区人力社保局作为技工院校落地后的管理部门,愿意积极配合协调各有关方面,为我区民办技工院校前期筹建贡献力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全文下载]:
分享到:
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