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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关于城市“群租”顽疾的现状分析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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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20年受世界各国新冠疫情后遗影响,给经济发展、就业服务带来一定的波动,加上绍兴房价持续高升,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群租现象”。“群租”在外来务工人员的现实需求和业主、中介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双重驱动下有了其生存的土壤。虽经多方整治,但始终是城市化进程中管理的“顽疾”,由此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屡见不鲜,同时给疫情防控带来隐患。 二、主要问题 群租现象出现的原因 1.高房价、高房租、低收入的现状将城市、将租赁者带入一个“宿舍时代”,当政府无法提供廉租住房,“拼房”就是一个必然的选择,不论法律是否允许。也就是说,“群租”问题的存在根本原因不在于法律缺失,而主要在于经济原因。从租赁者角度来说,“群租”的不只是打工仔和打工妹,还有更多的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们;从房主角度来说,大房型租赁价格的持续低迷导致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借助于分割出租来平衡收支,因此“群租”在业主、房客双重推动下自然就坚韧不倒。 2.执法难或执法力度不够。 一是基层执法难,到目前为止,极少出现对“群租”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影响了法律法规的震慑效应。二是“执法程序”存在漏洞。由于其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必要条件,造成“群租—整改—群租”的循环往复,执法人员十分被动。三是“执法力量”难以整合。但各部门各自权力有限,难以形成工作合力。 群租产生的负面影响 1.消防、安全隐患相应增多,环境卫生管理难度加大,随之而来的各种隐患显而易见。比如电器负载过重容易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一旦发生火灾,容易产生群死群伤。 2.目前由于群租房引发的法律问题也很多,承租人之间的纠纷、物品被盗用等事件,责任如何追究等问题,既是法律问题也是社会问题。 3.特别是在新冠疫情后遗时代,群租人员复杂,进出流动较大,也不利于疫情防控。 三、意见建议 在当前高房价、高房租、低收入的社会矛盾下,这群租现象会长期存在,如何合法合理合情整治群租现象,却又能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权利,是我们政府部门值得深思和加以行动的。 1.提高违法成本,形成“不敢违”的态势。建议适时修订《绍兴市市区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特别是针对难以对群租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现状,要明确条款和罚款数量。 2.健全工作网络,构建“合力治”的格局。一是加强承租人身份证信息登记工作,解决“群租”发现难的问题,弥补监管“盲点”。二是构建“群租”自治网络,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第一站,除了以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约束外,还应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治作用,可以在业主公约中对“群租”现象给予规范;由居委会牵头,组织引导业委会、物业公司、居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细化到每个楼组的神经末梢,不定期开展“扫楼上门”行动,做到应报尽报;三是创建“合力共治”格局,居委会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出租房屋的登记工作;税收部门加强对房屋出租人的税收管理,抑制“群租”带来的暴利;在租赁条例中,有关部门对卫生和消防条件等基本生活质量的指标需进一步加以规定。 3.搞好疏堵结合,多方筹措低价房源,整合空置楼盘、改造危房、老旧公房等,特别是“群租”较多的地区,尝试“代理经租”和“廉租房”等方式方法,尽量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刚步入社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合租、杂居也好,群租也罢,均是房屋租赁市场中的一种现象。疫情下,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的阻击作用,群防群控守住任何防线,相信随着对房屋租赁市场的不断深入地研究,一个有序、规范、健康的房屋租赁市场势必得到发展,给更多的人带来居住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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