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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若干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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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城镇化发展迅速,现代化城市的建设呈现日新月异之景象,这集中体现为城市硬件设施的迅速现代化和国际化。然而,诸如城市居民素养等软件设施的建设出现相对滞后的问题,这亦为我国城市基层治理所面临的棘手问题之一,在这个问题的背后,我们不难发现,如果沿袭采取政府强势主导的城市硬件建设的模式,将难以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要求我们应尽快将“管理”模式切换至”治理”模式。而治理模式的切换,离不开多元主导的公共参与。此亦“人民城市理念”的应有之义。 疫情防控期间,基层社区这条战线看似在后方,却是长期持久助力疫情缓解,直至解除的重要保障。疫情大考,重在基层,难在基层,加强基层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牵头治理的综合政策。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我们发现,除了救死扶伤的医疗阵地,处于社会治理最基层的城乡社区成为战“疫”的又一不可或缺的阵地。在科技抗疫力量的支持下,城乡社区采取不同于政府部门的行动逻辑,立足于平等协商和参与式治理,激活多元主体的紧密联动,发挥“认真小事“和”有效治理”的微观优势,迅速有力地阻涉了疫情的进一步扩散。疫情防控突显了城乡社区在危机治理中的极端重要性。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疫情防控也暴露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不足和短板,即社区冶理的基础还远不够牢固,包括社区多元主体联动缺乏有效机制、社区居民的权费失衡、社区乃至镇街缺乏危机应急管理机制等问题。 为此,建议: 1.城市居民参与是基层社区治理的重点,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如何强化居民参与意识,提高居民参与水平,全面实施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积极推广社区居民协商自治模式, 探索建立误工补贴,扩大城市社区治理参与主体,引导包括非户籍人员在内的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共治。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培育群众生活类、文体活动类、公益慈善类、居民互助类等社会组织,发挥社区社会组织扎根社区,贴近群众的优势,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2.不断强化街道办事处的三公” (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职能,同时推动各种力量和资源的下沉,努力为城市社区居民提供越来越完备的公共服务,城市的社区居民享受了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其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得以逐步提升。然而,城市社区仍有一些居民缺乏应有的社区认同感、社区主人翁意识以及社区责任感,从而导致社区居民自治缺乏足够的内在动力,进而造成基层政府疲于应付各种理应由居民费任感和义务感而自行解决的琐碎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树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理念,尽快打造出“权责一致”型社区治理体系,通过基层管理体制的创新,加强和创新基层杜会治理,要吸引更多力量参与。 3.尽快制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工作条例以及社区条例。把基层组织全面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为基层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更好地发挥基层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要科学设置社区居委会的费权利, 实现社区责权利相一致。制定完善社区各组 织职责清单、建立政府在社区购买服务制度、建立政府部门与社区双向考核制度,同时要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薪酬待遇,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社区工作人才队伍。 4.要加强社区干部队伍管理,建立社区干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费,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等规定,规范社区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建立社区工作人员职位职级体系和晋升制度、绩效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从社区工作人员中考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选拔镇街领导干部制度。 5.要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激励政策。建立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信用评价、企业与困难群众挂点帮扶。企业与社区服务项目对接、“爱心企业”评选表彰,企业参与社区服务税收减免等制度,完善社区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镇街通过财政资金或社区治理基金对社区志愿服务队伍进行资助、探索推行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制,将社区志愿者队伍与服务项目对接,以丰富多彩的各类中小微服务项目引导社区志愿服务开展,进一步实现居民群众广泛参与自助互助服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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