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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推广建设第三卫生间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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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第三卫生间主要是供异性家长带幼童、同行者协助行动不便老人如厕等人群使用,相较于在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第三卫生间的概念对很多人而言或许还比较陌生,人们对它的关注度也较低,但与母婴室一样,都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题中之意。 二、主要问题 一、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自开放二胎,鼓励三胎政策实施以来,母亲带幼儿、父亲带幼女单独出门的情况非常常见,但是上洗手间却时常面临着困扰。一方面,现有的公共卫生间是按照成人的高度设计建造的,无法实现让幼儿一个人独立上洗手间。另一方面,幼儿在三岁以后已经逐渐形成性别意识,不适宜再进入异性卫生间。生活中,由于孩子进入异性卫生间而引发的舆论冲突也时常见诸报端。此外,如让幼儿单独上公共卫生间又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意外事件一旦发生便是对孩子和整个家庭终生的伤害。 二、与老龄化社会的现状不相适应。在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中,我市60岁及以上人口占22.59%,越城区更是于2019年便早于突破25%,由于长期的独生子女政策,儿子陪伴老母亲、女儿陪伴老父亲,子女协助行动不便的父母如厕已成部分人群常态。然而,现实情况是我区即使在医院、公园等老年人较多的活动场所,也没有足够数量的第三卫生间,部分公共场所虽然配备了无障碍卫生间,但却存在数量少、长期被侵占、废置等问题。 三、与相关要求不相适应。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了不少政策鼓励和促进第三卫生间的建设,如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的2016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中明确要求,城市中的一类固定式公共厕所、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公共厕所、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及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区域的活动式公共厕所均应设置第三卫生间。然而根据走访调查情况,我区图书馆、商场、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的落实情况堪忧,亟需借亚运会筹备的东风,推进全区包括第三卫生间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迭代升级,不断提升我区群众生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进一步擦亮我区首位立区的民生底色,营造幸福越城宜家宜业良好氛围。 三、意见建议 一是增加经费投入。在我区2-7岁儿童和老年人经常出入的公共场合、人流量大且停留时间较长的公共场所增设第三卫生间或家庭卫生间试点,如医院、图书馆、公园、博物馆等。按照标准化配备设置儿童和行动不便人士坐便器、蹲便器,降低洗手台、镜子、洗手液等配套设施的高度,并配备扶手,增加防滑设施等。及时对第三卫生间的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做好清洁工作。 二是调整公厕标准。探索在各类公共场所的新建方案中,将第三卫生间或家庭卫生间的设置作为硬指标,明确设置标准;在各类在建场所中,以我区居民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建设方案,确保配备第三卫生间;在大量已建成使用的公共场所,因地制宜,划出专门空间,新建第三卫生间,若场地受限,不具备新建条件,对现有卫生间布局“微更新”,如较之女性卫生间使用人数多、占用时间长的现状,将现有男性卫生间挪出部分空间改造成第三卫生间,做好方位导引,设置醒目标识,缓解如厕尴尬。 三是在社会层面加强宣传和引导,扩大第三卫生间在公众当中的知晓度,让大家知晓第三卫生间的存在和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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