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以书法审美优化古城牌匾,提升越城文化魅力

日期: 2022- 12- 12 12: 53: 1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基本情况

牌匾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一道独特的风景,自秦汉以来延绵二千多年,其凝聚着中华民族思想艺术精华,更是书法艺术成为大众生俗的直接载体,表达着民族审美的自信与厚重,是一个地区文化生息承衍的标志。越城自古多书家,从王羲之题扇、徐文长写匾等许多民间故事里便可寻迹,当时古越先贤于政、于商、于民的牌匾文化是如此丰富而具有魅力——优秀的书法牌匾可以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成为城市文化最显性的辨识标志。

在《全国文明城市及其标准》中,对创建文明城市之市容市貌有着具体要求:“规划合理,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这样的要求并不应是商业招牌千篇一律的电脑字体,万众一致的统一底色之缘由。细读其中,可以看到“和谐”“享受美”这样的关键词,这便是我区充分发挥书法美育特色,营造文化氛围、接洽生活地气的切口与接点,是打造城市特色标识的亮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招牌、广告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础的用语、用字,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因此,在适当范围内,繁体字也是文化传承的需要。

二、主要问题

中华汉字文化历史悠久,名帖碑文的成就反映着一个地区历史文化的兴盛。二王字体、宋金笔法、明代草书等皆是越城书法的底色神韵所在,作为书法之乡,更应发挥其教育、审美、推广普及作用。

然而,由于时代的发展,标准化日趋成为接轨国际的需要,于是许多独具特色的本土文化日渐淡化、消却。古城许多沿街企业、商铺店面统一了牌匾规格,统一了底色,统一了电脑字体(其中有的字体特别夸张、网络化且不规范)。虽然,统一化、标准化、单一化的确也是一种审美,但是这样的审美体态,不足以彰显古城深厚绵长、独特而自信的文化遗韵,难以提升我区全国“书法之乡”的美誉点值,也无以从环境与平台方面,浸润、鼓励新一代书法家成长、创作。

三、意见建议

1.在我区书圣故里、仓桥直街、八字桥、鲁迅故里等历史保护街区,允许并鼓励沿街企业、商铺在规定规格(底面长宽尺寸、大致格局)范围内,采用被历史认同、具有美学欣赏价值的书法字体,作为招牌、匾额题写用字。

2.由城市规划的市容市貌相关部门,成立“古城牌匾审美专项小组”,对古城牌匾设计、制作进行监督、管理与指导,并对牌匾设计单位(广告公司)所有设计人员进行定期书法培训:建议一年两次;培训内容不一定是书写指导,重在告知他们有哪些书法字库可供选择,各类书法名家、名帖的审美特点与适用场所,提醒他们少用电脑字体,消除异体字、错别字。

3.充分发挥我区当代书法家影响力,由有关部门或协会聘请知名书法家组成“古城牌匾审美专项小组”艺术顾问团队,从书法艺术的审美角度为城市文化品位提升提供有效参考,并负责对广告设计人员的培训、指导。公布顾问团名单,各单位凡在牌匾设计中遇到了用字、书体的不确定,可向顾问团取得建议。

4.鼓励各单位、商家集取具有绍兴、越城特色的名人碑帖,如嵇康、王羲之、王献之、智永、徐渭、杨维祯、赵之谦、陆游、鲁迅等名人书帖字体,传承、优化古城牌匾文化。同时也鼓励区内书法家在临摹越中名帖的基础上,以严谨的艺术审美态度,创作符合推普规范、与市容特色适配的不同字体、风格的牌匾作品,供商铺、单位购用。既有利于书法家技艺、修学的提升,更从中实现了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发展。

5.在“规范用字、严格符合汉字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尊重地域文化特色传承与发展,尊重艺术创新,因书法字体及审美需要,适当允许繁体字的使用,但同一店铺牌匾字体的使用应该统一,不能繁简不一、不伦不类,且需在显著位置配放规范汉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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